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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考研网  作者:武汉理工大学考研网   阅读:1372[字体: ]

武汉理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 则

  根据教育部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资格初试成绩要求和招生计划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初试成绩要求和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50)

  招生计划

  材料科学与工程

  328

  38

  57

  269

  材料工程

  290

  38

  57

  267

  生物医学工程

  330

  38

  117

  4

  以上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2015年3月27日(周五)上午8:30-11:30:考生报到,资格审查,自主查看笔试及面试考场,填写自愿转录全日制“材料工程”专业(专业学位型硕士)申请表(可选),缴纳复试费(100元)。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苑材料学院大楼三至五楼。

  2、2015年3月28日(周六)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南湖新校区(具体面试考场见现场名单)。

  3、2015年3月29日(周日)全天:面试。上午8:30开始按名单顺序进场,面试时间每人10~15分钟,请考生按顺序入场,候考考生楼外等候。面试地点:南湖新3或新4教学楼(具体面试考场见现场名单)。

  4、参加复试考生按照学校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到马房山校区西院医院体检(以学校校园网通知或现场通知为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

  1、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成型技术、材料测试技术等内容。满分100分,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环节为考生中英文自我陈述(2分钟)、面试委员质询及考生回答问题(8~1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复试总成绩按比例(笔试60%,面试40%)折算,满分为100分。

五、资格审核: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考试过程中必须随身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

六、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复试后按综合总成绩排名录取。未能录取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型硕士)并已填写自愿转录“材料工程”专业(专业学位型硕士)的考生,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可自动录取为“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专业:录取总成绩=[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20%+复试成绩*50%;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3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15%+复试成绩×50%。

七、奖学金评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按其录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名额

  等级

  资助额度(万元/生.年)

  名额

  一等奖学金

  1.2

  175

  二等奖学金

  0.8 

  234

  三等奖学金

  0.4 

  117

  优秀考生经复试录取后并考核后,予以颁发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八、接收调剂政策

  为吸引优质生源,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相关通知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型)与“材料工程”专业(专业学位型)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报考专业须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关。

  (2)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申请调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或“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非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申请调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或“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其第一学历必须为“211”工程及以上高校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且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第一志愿为“985”及以上高校。

  (4)报考专业学位型硕士考生不可申请调剂为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

  接收调剂考生程序:

  1、2015年3月23日17:00之前,考生从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提交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材料大楼315办公室)。

  2、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条件后,统一列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按照学校通知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进行网上调剂。考生接通知后24小时不进行网上调剂,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韩星

  成  员:唐新峰  王发洲 谢峻林 李明忠 朱 航 王欣宇 姜洪义 程晓敏 卢少平 张超灿 陈 伟

  秘  书:王 攀

十、其它说明事项

  1、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复试后公布。

  3、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将于3月24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学院网站通知。

  4、考生复试并参加体检后,可离校等候拟录取结果。录取研究生选导工作将于入学之后进行。

  5、凡参加我校2015年自主创新选拔,经审核符合“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且初试成绩通过所报专业国家线者可参加复试。

  6、复试名单与复试结果以学院网站(http://smse.whut.edu.cn/chs/)发布公告为准,请考生自主查询,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164677,监督与投诉电话:027-8765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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