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经济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经济法学是为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而设置的专业课程考试科目,属招生学校自主命题性质。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坚实的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好地分析处理实际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招生学校对考生在专业上的择优选拔。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题方式:闭卷,笔试 (二)答题时间:180分钟 (三)试卷满分:150分 (四)题型比例 1.术语辨析题:约20%
2.简答题:约 30% 3.论述题约 30% 4.案例分析和材料题约 20% (五)参考书目 1.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2.张守文:《经济法学》,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二部分 考查要点
一、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的产生于发展;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立法体系;经济法制度与实施机制。
二、企业法和企业法律实务
国有企业的概念;国有资产的分类;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概念与性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变;国有资产法的概念、性质与特点;国有企业的概念、法律特征和法律类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立法的基本历程。
三、市场秩序规制法 反垄断法概念、基本价值与特征;反垄断法的基本实体制度;反垄断法的基本实施制度;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构成要件;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与性质;典型不正当竞争典型行为及其内涵;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与基本原则;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产品和产品质量的内涵,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四、宏观调控法
财政的概念、特征及其功能;财政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财政法的基本原则;预算的概念;预算法的概念与作用;财政转移支付法的概念;转移支付立法应遵循的原则;政府采购的概念与特点;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的分类;税法的概念与体系;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构成要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概念;财产税法的体系。